保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直管公房出售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24/12/27 1.8w 阅读 532 点赞

广大直管公房承租户:

直管公房出售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由于申请购房人数激增、原承租人已故需依法按程序办理承租手续、部分直管公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原因,目前部分申请人购房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毕。临近直管公房出售价格优惠政策截止时限,部分已提交购房申请但尚未通知办理购房手续的申购人以及正办理直管公房继承过户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毕的申购人密集咨询是否能享受购房价格优惠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提交购房申请,但目前还未通知办理后续售房手续的购房人,除按公有住房成本价(即830元/平米)购买的不予优惠外,其余如届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购房款的,仍可享受在原购房价格基础上10%的价格优惠。

2.对直管公房继承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且有购房意向的直管公房继承人,请抓紧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定保障房”注册并完成申请。通过小程序填写申请时需注意:原承租人的有关个人信息可不用更改,申购人有关信息及有关需上传材料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如2024年12月31日(含)前按要求通过“保定保障房”小程序提交申请的,购房时,除按公有住房成本价(即830元/平米)购买的不予优惠外,其余如届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购房款的,仍可享受在原购房价格基础上10%的价格优惠。

3.对其他尚未提交购房申请的直管公房承租人,请尽快提交购房申请,如在2024年12月31日(不含)之后提交购房申请的,届时将不能享受直管公房限期价格优惠政策。

联系电话:2089587

联系地址:恒祥南大街259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