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建筑劳务实名制推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2012〕保市府办30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是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民生的创新性工作,对推进“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资和恶意讨薪问题,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推行劳务实名制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下,备案发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进度不快,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市共备案27666人,备案率55.33%;发放实名制卡11228张,发卡率22.46%。其中,保定市区已完成备案发卡任务目标,顺平、涿州、雄县、定州备案率达到70%以上,望都、白沟新城、满城、博野、涞源、高阳、容城备案率不足10%。
二、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县(市)、开发区主管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认识不高,宣传发动不深入,工作缺乏计划性,启动较晚,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
(二)学习培训滞后。一些地方工作人员对实名制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网络系统的学习掌握不够,不能正确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多地未对辖区内企业和在建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培训,造成企业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工作进展缓慢。
(三)联系不紧密。没有与银行部门建立起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卡效率。
三、下步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目标,摸清底数,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确保劳务实名制推行工作有序推进。各地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劳务实名制推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劳务实名制推行工作负主要责任。年底前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县(市)、开发区,当地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报市政府和市住建局。
(二)科学组织,推广拓面。推行劳务实名制,要做到备案办卡同步进行,可以以建筑企业或项目为单位向银行部门报送人员信息,畅通办卡渠道,既要保证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等专业管理人员办卡,又要让一线农民工实名备案、办卡,同时还要在勘察设计、园林绿化、检测机构、建设开发单位等人员中大力实施实名制管理。
(三)强力推进,确保任务。进展较快的单位,要加快做好办卡工作;进展较慢的单位,要加快做好备案工作。各地要于12月1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部发卡目标,力争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保定市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进展情况表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