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公告公示

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通告

2025/03/03 4.4k 阅读 211 点赞

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通告

为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降水量和减轻冰雹灾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气发〔2023〕14号),《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择机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作业,作业工具包括37/57高炮,WR/BL/RYI/ZBZ型火箭、各型碘化银烟炉等。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高炮、火箭发射架周边6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周围10公里范围为落弹区,当地群众如发现未爆炸炮弹、火箭弹或者弹体残骸,严禁私自处理,请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所在县(市、区)气象局或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以便妥善处置。(联系电话: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5971864保定市气象局5971818)

特此通告。

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