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再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8月23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继续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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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 |
保留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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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定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保市政办〔2010〕3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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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定市城区经营性土地供应管理意见 (〔2010〕保市府办192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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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定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2012〕保市府69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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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用途管制规范国有土地使用的意见(保市政〔2013〕52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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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保政发〔2015〕41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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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 (保政函〔2015〕13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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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数字保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保政办发〔2015〕29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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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保政发〔2016〕14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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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 (保政发〔2016〕28号)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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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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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在保定市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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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 (保政办发〔2016〕31号) |
正在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