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18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已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或者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18家社会组织名单
处罚机关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园南街136号
联系电话:5906278 5900623
保定市民政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18家社会组织名单
1.保定市蛋鸡养殖协会
2.保定理财学会
3.保定市登山协会
4.保定市海峡两岸商贸协会
5.保定海河中医医院
6.保定市专家教授协会
7.保定市精英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8.保定市美丽乡村建设科技服务协会
9.保定市领航者职业培训学校
10.保定毅川职业培训学校
11.保定市红酒文化协会
12.保定杏林中医医院
13.保定市阳光文化传播中心
14.保定市博纳体操俱乐部
15.保定市爱心济困协会
16.保定市太阳能行业协会
17.保定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18.保定市揽岳黄胄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