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建设要闻建设要闻

我省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新规

2022/08/15 6.1k 阅读 123 点赞

  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其中已委托或下放石家庄市、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实施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在省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核定、变更事项的,应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后,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申请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关于新旧政策衔接方面,由全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凡自2022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原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资质证书无需换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原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证书,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及时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已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取得证明的,直接换发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至证明取得之日后3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定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依据《规定》有关要求,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其资质证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建设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