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创客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社会发展局)、白沟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创客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教电[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中小学创客教育,按照“科学规划、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每年推荐1-3所学校申报省级创客教育试点学校。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创客教育指导意见
的通知》(冀教电[2019]1号)
保定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