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的标准,拟对易县区域内易水湖、旺龙湖水域予以认定为通航水域,涞水县、涿州市、高碑店市、徐水区、满城区、顺平县、唐县、曲阳县、阜平县区域内水域认定为非通航水域。依据认定程序,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 日至1月21 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0312-3209935;
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0312-3085110。
易县通航水域认定结果 | |||
水 域 | 通航水域位置 | 通航水域航道(线)里程(Km) | 通航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
易 水 湖 | 金坡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 7.2 | 4 |
金龟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 6 | 3.2 | |
大坝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 3.2 | 2.2 | |
旺 龙 湖 | 旺龙湖全域 | 1.5 | 0.8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