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公告公示

保定市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结果公示

2025/01/13 1.3w 阅读 380 点赞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的标准,拟对易县区域内易水湖、旺龙湖水域予以认定为通航水域,涞水县、涿州市、高碑店市、徐水区、满城区、顺平县、唐县、曲阳县、阜平县区域内水域认定为非通航水域。依据认定程序,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 日至1月21 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0312-3209935;

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0312-3085110。

易县通航水域认定结果

水  域

通航水域位置

通航水域航道(线)里程(Km)

通航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易 水 湖

金坡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7.2

4

金龟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6

3.2

大坝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3.2

2.2

旺 龙 湖

旺龙湖全域

1.5

0.8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