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施行之日起,《保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保住建发〔2022〕88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废止文件: 《保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保住建发〔2022〕88号)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自《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施行之日起,《保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保住建发〔2022〕88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废止文件: 《保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保住建发〔2022〕88号)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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