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1/22 2.7k 阅读 97 点赞

  2019年我局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严格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税收政策落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一、强化组织,统筹协作,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强化全面依法行政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对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实现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全市法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过程督导,切实抓好税收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及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问题,2019年先后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推行“三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19年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税收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依托绩效管理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过程督导,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分成10个部分37个项目151个指标,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创建标准及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方案,落实有计划,绩效有考核,建设有成效。

  (三)大力开展系统人员法治教育

  强化税务人员法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保定市税务局学法工作制度》和《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日常学法制度,加大税务人员法治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培训项目必修课程,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治教育培训骨干作用,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共会前学法10次,开展全员法治培训2次。

  二、健全制度,强化反馈,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

  根据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将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大额税收减免、重要行政许可、重大税收案件处理等税收执法事项,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本机关制发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严禁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规定,并组织对市、县范围内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审核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三)做好综合税政调研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承办省局、市委、市政府涉及综合税政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对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科学的分析,围绕综合税政工作,从工作机制、政策管理、后续管理三个方面,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开展了相关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征管一线、各税种业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具体税收政策的积极效应进行总结分析、评价,为上级决策提供翔实、准确、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共办理情况反馈9件,撰写调研报告3篇。

  (四)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构建良好的法律服务机制,拓宽有效的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落实“一局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税务系统内选调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组建公职律师队伍,落实《公职律师外派学习锻炼办法》,使得法律专业人才和法律专业知识与税务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有效结合,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重大税务案件的讨论,减少了税收执法“盲点”,推动依法办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更好地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目前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至16人,参与审理重大税案46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6件,办理信访、诉讼案件8件。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收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工作,切实抓好相关税收政策及措施的落实,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不断强化数据分析、加大收入督导和调度力度,每月通报各单位收入进度,多措并举、挖潜增收。2019年全市税费收入完成660.4亿元,同比增收97.3亿元,增幅17.3%。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税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艰巨政治任务,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组建办公团队、建立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主管领导总牵头、专项工作组抓条块、具体责任科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采取“双微”推送、“空中”课堂、新闻发布、座谈答疑等方式,持续保持宣传辅导热潮。通过在市县两级组建专家团队,推行“一企一策”,为企业开出最佳受惠良方。采取“2-3-2”工作模式、金税三期大数据等手段,全面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要求及受益主体信息,确保税收优惠“足额到账”,充分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上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要求,加大税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重点加强减税降费、营改增效应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放管服”措施等公开、推送和解读力度,同时注重舆论引导。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强化涉税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开展取消的69项税务部门证明事项贯彻落实和自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了对全系统落实简政放权工作的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7个。加大税务稽查,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与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有机结合,陆续开展了“双打”、打击发票违法、全市发票协查等税收检查。“双打”专项行动查补税款1393万元;专案查处与随机抽查协调联动查补税款8037万元;全年稽查补税1.1亿元。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按照“一套实施方案、两级分工负责、三项制度”的模式,统筹组织实施,突出创新导向,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推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发布管理平台,自动提取金税三期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信息自动采集、审核自动流转、公示自动发布,实现公示信息从“查看”到“查询”的提升。推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多点分布导入、本地集中存储、事中即时应用、上级远程调用”的存储应用模式。共配置服务器26台,岗位赋权1332人次,录入公示数据1265条。二是强化督促考核。将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总结推广经验。密切跟踪系统各单位了解推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中的推行经验。并要求各单位推行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有关工作机制、工作指南、典型事例等成果资料要及时报送市局,对推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二)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规范税收征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的征管流程、环节和操作开展税收征管,使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和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确保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基准,规范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促使每一个自由裁量权都在合法和合理的范围内行使。三是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全市风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风险应对任务的统筹协调、扎口管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增值税风险管理工作,以精准施策的手段,做好增值税风险管理工作,以重拳出击的态势,严厉打击增值税违法行为,以夯实基础的思路,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以严格问责的机制,追究处理失职失责的干部。

  (三)切实加强化内部监督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构建起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将系统考核与税收执法督察、巡视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税收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成立税收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制定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县(市、区)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实施了税收执法重点督察。二是强化内部控制建设。针对省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和核查工作要求,以疑点数据为基础组织核查培训,对全市疑点指标、工作开展要求、工作底稿使用、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工作安排,通过查询金三系统、查阅税收政策、追踪数据轨迹、分析排除等方式,对核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提出了必要的建议和要求,对税收执法疑点核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对相关过错责任人开展了相应的执法责任追究。共发现问题1530条,涉及480户次,责任追究114人次。

  五、转变方式,提升能力,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一)积极开展税法宣传

  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税法宣传,使各项税收政策颁布后有跟进解读,执行中有培训辅导,咨询时有准确回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辅导服务,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尊崇税法、知晓税法、遵守税法。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构建覆盖广泛、运转高效、方便快捷的税务信息传播体系,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公开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到达率和影响力,使新政策、新办法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告知广大纳税人。共组织税收业务培训1176场次,培训纳税人89411人次,培训税务干部8755人次,发放宣传册8773份,制作课件93件,现场解答问题21360个。

  (二)大力推进办税便利化

  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双创双服”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多渠道、多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办税缴费新体验,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展现新税务机构的新气象、新作为。大力探索建设以“互联网+”、人工智能、人脸识别、视屏交互、智能办税机为支撑的智能办税服务厅。目前,正式启用的高碑店市局京开市场智能办税服务厅,没有人工服务窗口、无需排队等候,即能办理各类税务业务172项。持续推进“一门”办税模式,目前已有11个单位的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单位的房产交易、车购税、社保等业务也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驻了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大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

  (三)依法实施法律救济

  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畅通纳税人投诉受理和解决渠道,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主动适应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转变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和行政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和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处理税收纠纷,妥善化解征纳矛盾,切实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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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