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的通知》(冀工商字〔20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总局《意见》和省局《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强化农村市场监管、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消费维权、服务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等各项措施,切实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