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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新规来了!4月1日起实施→

2026/03/31 2.0w 阅读 182 点赞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

3月16日联合发布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

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

新能源汽车需“车电一体报废”!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快速,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一半。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业内人士指出

在这一背景下

管理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

用法治化手段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将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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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管理办法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从而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聚焦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电池回收、车辆报废要求

  具体如何?带您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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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工信微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