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原公租房承租户剩余电费、燃气费退费无法取得联系人员的公告

2025/02/20 1.2w 阅读 153 点赞

原公租房承租户在办理退房后,缴存的电费、燃气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退还。一些承租户由于电话号码更换、停机、关机、拒接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致使无法退费。为保障承租户的自身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请原承租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保障房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退费事宜。

二、逾期未办理者,会按相关规定将该笔款项上缴,产生的不利后果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办理地址:保定市恒祥南大街259号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厅,联系电话:0312-2061639。

附件:无法取得联系人员名单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