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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5/04/01 1.9w 阅读 163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局决定于4月1日至 4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整治突击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讲话精神,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首位意识、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隐患意识、排查意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有序发展。

二、集中整治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保障基础、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全力确保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通过开展整治月活动,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进一步巩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成果,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对交通运输的新需求,实现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公路工程建设复工隐患排查整治。春节过后,各工程项目施工刚刚复工,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陆续进入现场,易麻痹松懈,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这一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要对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施工机械、施工驻地临时工棚、现场消防设施、用电设施和易爆易燃物品存放点等的安全措施检查达到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整治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目前是公路、桥梁和隧道易发生病害的特殊时段,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和隧道进行全面排查,对公路翻浆、桥梁伸缩缝损害等春季易发生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同时,继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公〔2014〕251号)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有关单位要加快农村公路、桥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4月5日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4月20日前,应按照方案,对辖区内所有公路、桥隧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难以一时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完善相关警示标志,确保通行安全。同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于4月底以文字形式上报市局,市局适时将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做好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月2日,河南安阳农村公路发生一起客车翻坠事故,造成多人死伤,暴露出农村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失控等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四月份,运管机构要围绕全力确保农村客运安全的工作目标,对驾驶人从业资质、安全培训教育和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积极引导农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要继续强化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求,今年是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创建收官之年,也是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截至目前,全市“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基本完成创建任务,普货运输、机动车维修和货运站场等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企业”)也进入统计摸底和申报阶段,运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把手要亲自督办,切实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在4月5日前完成对“三类企业”的摸底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市局安全处。市局将在摸底统计的基础上,召开“三类企业”标准化创建宣传动员会。同时,运管、出租和公交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未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或拒不申报标准化创建的“两客一危”企业,一律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的有关要求予以停业整顿,全力确保我市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日)。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局方案,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6日-25日)。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整治突击月活动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大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紧紧抓住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放松。通过活动,切实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条件,防范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26日-30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突击月活动主要成效,系统梳理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积极推进制度管理创新,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防范应对措施,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整治突击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此次活动。局属有关单位也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行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推动,切实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行动深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管理职责不清或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采取监管措施,杜绝盲区死角。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本地本行业(领域)行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分包责任制要求,由相关领导带队,对分包领域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同时,市局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整治突击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活动期间,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建立整治突击月活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总结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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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