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实施方案》(保政函〔2018〕38号)、《关于印发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2018〕29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2023年10月13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核,现拟对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小区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毛长健 电话:0312-5956725
传真: 0312-5955871
附件: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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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节能改造面积(㎡) |
申报单位名称 |
所在区、县 (市、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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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区5~12#、21~23#、27#、28#楼 |
居住建筑 |
30661.72 |
清苑区清苑镇人民政府 |
保定市清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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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661.72 |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