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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保定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保定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09/05 7.2k 阅读 318 点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保定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保定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保市府办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将保定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保定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有关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宝玲 副市长

副组长:王占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树存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习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其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伟 市编办副主任

霍 林 市农工委副书记

李建领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安增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门惠泽 市民政局党委成员、老龄办副主任

张普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祁建英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张凤洋 市农业局副局长

靳旭辉 市计生委党组副书记

刘忠林 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普霖同志兼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