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期,为全面落实明确各级防汛责任,增强群众水患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现将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公示,督促各级防汛责任人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市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蓄滞洪区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堤防巡查和险工险段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5.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6.河道内村庄县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7.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责任人名单
保定市水利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