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保定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现已完成规划草案,拟于近期履行法定报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保定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8月13日。
二、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照明规划公示意见”(应在信封上、电子邮件主题栏、传真标题处予以注明)。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号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415室市容亮化管理处
邮编:071000
电话:0312-2097125(传真)
电子邮箱:bdzfjl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