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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保定市商务局 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三批参与主体 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4/14 3.4k 阅读 450 点赞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农业银行支行、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和河北省商务厅等6部门《河北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冀商秩序函〔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参照前两批执行。其余具体事项如下:

       一、企业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4月16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4月17日工作时间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以县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保定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425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是提高审核标准。参照以往遴选流程,相关单位存在申报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公章未按标准盖印等问题,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总结以往经验,及时将相关问题发现并解决在属地,后续审核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打回至属地,不得参加第三次遴选。

       二是规范申报流程。报送过程中,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申报企业明细表纸质版加盖属地商务局公章,电子版明细表及PDF版报名资料一并拷贝至市商务局425办公室(备注表明202503)。

       三是加强沟通对接。针对企业报名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严格对标对表以往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保定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