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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保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5/01/30 1.9w 阅读 162 点赞

保政办函〔2015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保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撤销保定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并入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法制办、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保定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二、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形势,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措施;推动、监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日常工作;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对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具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二)市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

(三)市编委办:配合民政部门指导各地明确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四)市委农工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联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面向农村地区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五)市发改委:开展社会救助情况分析研究,提出宏观决策咨询建议。

(六)市教育局:制定和完善社会困难群众子女教育资助的政策;指导督促各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政策;根据新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七)市公安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员户籍情况、家庭成员组成、死亡情况、车辆拥有情况等信息。

(八)市司法局:制定和完善针对社会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降低受援门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市财政局:根据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需要,积极参与救助政策制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研究制订有关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成员财政供养情况信息。

(十)市人社局:研究制定社会困难群众就业、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困难群众基本就业情况;加强社会保障卡在社会救助工作的应用;负责提供救济申请人及家庭就业、工资、从事公益岗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

(十一)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所需的房产登记。

(十二)市农业局:负责将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纳入全市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扶持农村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帮助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市审计局:加强对各地社会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各地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四)市卫生局:研究制定社会困难群众医疗减免优惠政策;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有关政策;根据新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五)市人口计生委:研究制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落实有关政策;根据新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市国税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纳税情况等信息。

(十七)市地税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纳税情况等信息。

(十八)市工商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成员所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信息。

(十九)市统计局:整理、提供与社会救助工作有关的基本统计资料;提供相关统计调查制度设计的业务指导。

(二十)市信访局指导县级信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协调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十一)市物价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部门涉及社会困难群众的收费与价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性服务收费优惠政策,严密监测市场物价走势,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对困难群众采取相应价格救助措施。

(二十二)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

(二十三)市扶贫办:研究制定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政策,指导各地在扶贫开发中对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二十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申请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等信息。

(二十五)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制定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政策;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及时反映困难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活动。

(二十六)团市委:积极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困难群众救助的宣传活动;参与组织建立对社会困难群众的社会化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青少年开展帮助贫困学生爱心助学活动,实施希望工程。

(二十七)市妇联:依法维护困难家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掌握全市困难家庭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应建议;组织开展困难家庭妇女扶贫工作,提高困难家庭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及劳动技能。

(二十八)保定银监分局:负责协调本市银行业机构提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信息。

(二十九)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查询办法,指导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依法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相关银行账户信息,推动征信系统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依法共享信息。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需要讨论和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保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25


附件

保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人:李俊岭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谢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淑英市民政局局长

员:王淑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编委办副主任

田立国市委农工委副调研员

王国良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国旗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照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福市人社局副局长

葛新民市住建局副局长

苑国忠市国税局副局长

孙晓菊市地税局副局长

翟中申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再兴市信访局副局长

崔志红市物价局副局长

彭拴准市扶贫办副主任

彭禄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康云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刘洪勋市农业局调研员

毛苏宇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李德虎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安清林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郭领波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杨顺强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

刘双青市法制办副调研员

李福刚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占辉市总工会副主席

蔡红星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牛惠保定银监分局副局长

霍东升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副行长

保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林同志兼任。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26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