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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1/17 1.9w 阅读 545 点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保市府办18号

三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月16日

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依法管控、取缔市区范围内“黑出租”、超范围经营出租车及三轮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行为,改善出租车营运环境,营造良好的环境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秩序为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6S”行动百日整治为契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黑出租”、超范围经营出租车、三轮车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等现象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规范保定高铁东站、保定火车西站和长途客运中心的营运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保定高铁东站、保定火车西站、长途客运中心、大中院校、医院、商业人员密集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厉查处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源头治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依法管控和取缔市区内“黑出租”、非法营运轿车、三轮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和其他非法营运社会车辆,规范三轮车乱停乱放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营运团伙,确保春运期间出租车营运秩序正常,确保城市管理规范有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调度。

四、整治时间

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

五、任务分工

(一)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负责对“黑出租”、超范围经营车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历打击,对拒载、甩客、拼客、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保定高铁东站社会停车场日常监督,为旅客及时提供“黑出租”动态信息,劝导和规范保定高铁东站广场15米外喊站拉客人员。

(三)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保定高铁东站铁路派出所对保定高铁东站喊站拉客行为进行治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以及暴力抗法的行为予以严惩。

(四)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出租车及社会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治理处罚。

(五)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配合,对各自辖区内三轮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非法营运三轮车数量、从业人员情况和出现的重点区域,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六)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配合,加强“十纵八横”道路和保定高铁东站、保定火车西站、客运中心站、医院、商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非法营运三轮车的巡查管理,对非法营运车主进行教育劝导,对多次出现、拒不整改的顶格处罚,依法严格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禁止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的管理规定》,严厉查处三轮车违章现象,并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八)由市工商局负责对三轮车生产、销售、维修等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管控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九)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市区非法营运三轮车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交办,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查处管控到位。

(十)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按时完成整改。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通告、利用电视、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非法运营的不法行为,强化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的公共意识,形成政府引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管理机制。

(二)突出治理重点。加强对保定高铁东站、保定火车西站、客运中心、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周边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对非法营运三轮车、黑出租扎堆待客、喊站拉客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治理效果。

(三)坚持依法治理。按照“规范、稳定、安全、有序”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整治。强化程序证据意识,执法过程中,要运用好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做好询问笔录,立案存档,确保程序完备,证据充分,案卷规范。要注重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和媒体炒作事件。

(四)坚持疏堵结合。采取突击整治与教育疏导、依法查扣与扶困帮贫相结合的方法,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市区三轮车、出租车非法营运问题。

(五)严格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职能,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全方位监控,及时发现,及时通报,盯办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区出租车和非法营运三轮车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宝东  副市长

副 组 长:师国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正群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义康  市公安局分交分局局长

李学军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哲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祥文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何  林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宋建新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周喜峰  南市区副区长

王书安  北市区副区长

张雪松  新市区副区长

孙国山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立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书记

俎  刚  市政府督查室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轮车整治办公室和出租车整治办公室,三轮车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哲同志兼任;出租车整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祥文同志兼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