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2〕保市府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超额完成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激励和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减排工作先进单位:涿州市、高阳县、清苑县、新市区、满城县、高碑店市、雄县、蠡县、安新县、容城县、顺平县、定兴县、望都县、徐水县、北市区、高新区。
完成任务单位:定州市、安国市、南市区、唐县、涞水县、曲阳县、博野县、阜平县、涞源县、白沟新城、易县。
希望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再接再厉,把污染减排工作抓紧、抓好,取得更大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对标先进,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巩固提升、深化拓展、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工作要求,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开创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