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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定市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23项)的通知

2012/02/03 3.0k 阅读 159 点赞

关于印发保定市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23项)的通知

〔2012〕保市府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保定市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23项)》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保定市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 23项)

一、市粮食局(1项)

粮油收购资格证核发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项)

(一)职业中介机构资质审批

(二)人才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三、市卫生局(3项)

(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门牌号码变更)

(三)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等服务项目许可证核发

四、市交通运输局(4项)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审批

(三)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审批

(四)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审批

五、市商务局(1项)

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

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项)

(一)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

七、市环境保护局(1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八、市体育局(1项)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项)

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三类)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十一、市农业局(4项)

(一)拖拉机注册登记

(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三)联合拖拉机注册登记

(四)联合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项)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十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

fon|" mlq??'; " >3、夯实硬件基础建设,为智能交通管理提供有力支撑。2012年底以前筹建标准中心机房,达到对智能交通管控中心的后台支撑。2013年底前,完成智能交通管控中心子系统整合,通过交通信息采集,信号控制、交通诱导、非现场执法等智能化手段,挖掘道路潜力。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实现交通管控的智能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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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