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规定》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6号发布。《规定》分总则、管辖、监督检查、立案与调查、行政处罚的决定、送达与执行、执法监督、附则8章6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15日国内贸易局发布的《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内贸易局1998年第1号令)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