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保人社字〔2015〕109号

2015/08/10 1.3w 阅读 180 点赞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取消保定市南市区三丰中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

根据保定市南市区三丰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申请,现按相关政策规定取消保定市南市区三丰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单位资格,请你们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立即停止其一切医保业务。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