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人社字〔2014〕114号
关于转发《开展集中清理涉嫌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193〕号)转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遵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于9月23日前将汇总报告及统计表上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
附件:《保定市集中清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协调小组》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