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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等3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11/24 2.1k 阅读 191 点赞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等3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现就《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等3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和《河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冀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前,如需要继续施行,应由起草、执行部门对文件进行评估后报市政府。在对近期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后,经与各起草单位沟通,汇总各单位评估报告,确定了需要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二、制定依据

      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河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冀政办字〔2022〕90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我市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即将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决定予以延长有效期。

      四、重要举措

      经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起草、执行部门评估和申请,对近期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审核后,决定对《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其中,《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的通知》(保政函〔2017〕95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14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保政函〔2021〕6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1月26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1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