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河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制定此预案。
2. 目标任务
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审议通信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组织起草、修订保定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决策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市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部署、检查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解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市各种通信保障资源;根据应急处置实际情况,向省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提出支援请求。
3. 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保定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依法有序有效实施应急通信保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4. 涉及范围
省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5. 操作方法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Ⅱ、Ⅲ、Ⅳ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市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向相关基础电信企业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通知书》。
各基础电信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a.中央首长专线;
b.省级领导专线;
c.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d.党政专网电路;
e.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f.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有关的电路;
g.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h.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6. 新旧政策差异
根据机构改革,增加、删减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