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冬季供暖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要求,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温暖过冬,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取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
把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供暖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冬季供暖是重要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冬季供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把师生冷暖挂在心上,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广大师生温暖过冬。
二、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进一步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检查内容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冬季取暖设施运转、更新维护,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情况等情况;是否全面落实清洁能源取暖,使用空调或电暖气取暖的学校,是否及时电路检修和改造;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因设施维护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到位和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取暖或取暖温度达不到要求的现象。对确实无法保障天然气、集中供热、燃气锅炉、电暖供应的地方,允许采用其他清洁方式供暖,但绝不允许使用劣质燃煤。
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未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发现一所,整改一所。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将取暖工作抓细、抓实,抓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确保不留漏洞,不落死角,确保每一名师生不受冻。局长、校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不等不靠,靠前指挥,对因排查不到位,供暖保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求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制定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下,有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取暖。
五、密切关注舆情动态
发现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学校采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8日上午11点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bgs3011981@163.com传真:5881977、5881900
附件:学校采暖情况统计表
保定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