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扶贫办:
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通知》(冀扶办发〔2016〕12号)对扶贫龙头企业随时认定、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市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经审核,新增认定市级扶贫龙头企业5家,撤销未起到扶贫带动作用的市级扶贫龙头企业1家。
一、新认定市级扶贫龙头企业5家
阜平县
阜平县灵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阜平县山珍大枣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乾元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曲阳县
曲阳县叁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唐 县
河北丹凤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撤销市级扶贫龙头企业1家
唐 县
唐县胜辉牧业有限公司
三、有关要求
2017年新增认定的市级扶贫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参照冀扶办发〔2016〕12号文件。各县要加强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指导企业规范发展,引导企业履行扶贫责任,切实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