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市管行洪排沥河道管理范围复核成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0/01/21 1.8w 阅读 134 点赞

    政策文件: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管行洪排沥河道管理范围复核成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扎实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工作的通知》(冀水河湖〔2019〕22号)要求,巩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2020年1月2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市管行洪排沥河道管理范围复核成果的通告》。

    一、出台背景

    2013年-2015年,我市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并埋设了界桩,使其河道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随着河长制的推行以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的确定,河道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但在工作中也暴露出河道划界不规范等问题。为巩固河道划界成果,结合贯彻落实冀水河湖〔2019〕2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市管行洪排沥河道和跨县(市、区)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工作。按照划界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本《通告》。

    二、主要内容

    《通告》共三个部分

    (一)通告。对划界事项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应禁止和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的活动进行通告。

    (二)附件1市管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方案。市管沙河、陈村分洪道、唐河、新唐河、漕河、瀑河、北拒马河等7条河道以县为单元确定的划界方案。

    (三)附件2跨县(市、区)重要河段和县(市、区)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方案。拒马河、南拒马河、北易水河、中易水河、界河-龙泉河、府河、运粮河、孟良河、萍河、唐河等10条河道跨县(市、区)重要河段和县(市、区)边界河段以县为单元确定的划界方案。

    (四)附件3主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方案。主城区范围内漕河、环堤河、黄花沟、侯河、一亩泉、白草沟、新金线河、护城河等河道划界方案。

    三、出台意义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工作以省水利厅制定印发的《河北省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技术指南》为原则进行,提升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划界成果将提供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用于土地统一管理,将为提高河道管理水平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