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2/29 7.0k 阅读 383 点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4日


保定市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整治

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解决土小企业群(橡胶机带集中区、有色金属集中区、造纸集中区、小塑料集中区、保温材料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打造绿色低碳宜居生态文明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市橡胶、冶炼、造纸、塑料、建材等行业集中区环境污染进行整治,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全面取缔非法企业,规范整合提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彻底消除土小企业群的综合污染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原则

一是清非汰劣,整合提升。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标准,落实环保要求,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停产淘汰。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或联合重组,提升环保水平。

二是疏堵结合,集聚发展。规划发展专业园区,对分散经营土小企业经整合后入园进区,规范发展,实现行业的园区化、集群化。

三是总量控制,节能减排。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狠抓环境污染治理,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工整顿,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对整治后仍不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偷排偷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对土小企业群的整治,必须在政府主导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强势推进;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博野、蠡县、清苑、安新、涿州、满城、雄县、顺平等县(市、区)要坚决按照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要求,下大力气进行集中整治。其他县(市、区)和开发区对于零散的土小企业,按照行业集中区整治标准和要求,认真排查整治。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核实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土小企业群整治工作任务,各级新闻媒体配合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整治公告;负责对辖区土小企业群进行现场核实,登记造册,于3月15日前统一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于3月15日前制定各类土小企业群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按照从严查处、先停后治、整合提升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自查,对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土小企业,坚决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对取得证照的土小企业按照行业整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逐一进行整治,3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关停取缔通知,限期(4月10日前)停工,达到整治标准并由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个别态度恶劣、拒不整治的依法采取拆除、吊销营业执照、经济处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强制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组、绩效考核组,按照各土小企业群治理标准,对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反馈意见抓好落实。检查验收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同意后,纳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组会同督导监察组,以暗访方式进行不间断巡查,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专门队伍,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处污染企业反弹问题。

四、具体措施

(一)制定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当地土小企业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议,3月15日前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整合企业必须做到规模提升、管理提升、工艺提升、环保提升,明确建设规模、加工能力、用地面积、选址范围、环保标准;要鼓励企业不断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水平,探索产品的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制度。一是建立例会制度,污染减排组要定期分析研究情况和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污染减排组要及时汇总全市整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下步工作建议,每阶段结束后向市政府报告一次,集中整治阶段每半月向市政府报告一次。三是建立督考制度,绩效考核组将土小企业群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考核体系;污染减排组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每个阶段结束后进行考核评议,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凡是逾期完不成整治任务的,主要责任人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四是建立查责问效制度,对于在暗访过程中给污染企业通风报信,为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的监管人员,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长效管理。市环保局统一受理对土小企业群污染的举报投诉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举报投诉电话12369。市环保举报投诉中心每周将举报情况及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报污染减排组,污染减排组组织相关单位以暗访方式调查核实,对于拒不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于有效举报人员给予奖励,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土小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各级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导抓总,各级环保、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供电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对照整治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和科学部署,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整治土小企业群,涉及部分人的利益,各级政府、各新闻单位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阵痛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做好企业主的工作,增强抓好企业升级改造的自觉性,保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导,明责追责。市污染减排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突出问题及时调度。市督导监察组要按照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对于不能按时限、按标准完成任务的,以及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严格按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十项工作制度》进行问责。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