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发布实施,报市大气办备案。
各县(市、区)可根据减排清单实际执行情况,对减排清单进行一次调整,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市大气办。
联系人:刘志生 祝仰超 联系电话:3060232
邮 箱:bdsyjzx@126.com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发布实施,报市大气办备案。
各县(市、区)可根据减排清单实际执行情况,对减排清单进行一次调整,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市大气办。
联系人:刘志生 祝仰超 联系电话:306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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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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