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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定市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15 3.8k 阅读 463 点赞

关于印发《保定市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局(人事劳动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总工会、妇联:

现将《保定市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保定市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去产能失业人员等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

(二)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

    (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精准掌握需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登记系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实名登记系统,摸清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底数,包括求职需求、培训需求、创业服务需求等,形成服务需求清单。开展企业用工调查,了解企业春节后用工需求情况,并对企业用工岗位及要求进行登记汇总,形成岗位供给清单。(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10日)

(二)挖掘就业岗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拓展劳务协作区域、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等方式,为不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省人社厅将在活动期间召开京津冀鲁劳务协作对接会,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与发达地区特别是京津鲁地区劳务协作,广泛征集就业岗位依据劳务协作协议开展劳务对接。要加强与本地区重点用工企业的协调联动,在新建、扩建企业时重点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依托特色种养殖、生态旅游观光、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发展,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三)开展招聘活动。一是举办现场招聘会。各县(市、区)开发区均要组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并根据求职者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和送岗位进村入户行动。二是举办网络招聘会。各县(市、区)开发区在现有公共招聘网络的基础上,搭建“互联网+”岗位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互补招聘体系。省人社厅将依托河北省公共招聘网举办两场精准扶贫网络招聘会,实现全省资源共享。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多方征集规模较大、用工规范的企业提供适合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通过全省公共招聘网进行统一发布。首批征集每县(市、区)开发区不少于2家企业且不少于15个岗位,于2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招聘活动做出安排,明确主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规模、联系方式等,并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手机公众号、部门官方网站集中推送。各县(市、区)开发区需填写河北省2018年春风行动招聘活动一览表(附件1),务于2月22日下班前报送至市人社局活动专用邮箱。(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四)聚焦就业扶贫。市相关部门将重点指导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以农村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开展精准帮扶。贫困县要参照京津冀鲁劳务协作模式,拓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渠道,至少与一个域外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要推广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以及手工编织等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形态,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建立劳务输出与本地就业相互补充的双轨制岗位供给渠道。省人社厅将联合相关市人社局带企业带岗位到深度贫困县举办“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重点面向贫困劳动力及时推送就业岗位,贫困县至少举办两场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五)开展技能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瞄准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者个人培训意愿,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劳动者的培训专业和课程。积极引导和组织劳动者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各地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着力推进,确保有职业培训意愿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并形成实名制台账,于3月25日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活动专用邮箱。(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六)引导返乡创业。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库、创业项目库、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孵化园的作用,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到招聘会现场、农村集市、庙会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立咨询台,或利用当地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等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引导、帮助农村劳动力和其他创业者返乡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优先办理贷款,符合入驻创业孵化园条件的优先安排入驻,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七)加强权益维护。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要开展就业权益保护专题宣传活动,深入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在开展招聘活动时同步张贴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和维权警示,增强求职者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八)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省人社厅将于活动期间,印制发放《河北省就业创业政策一览表》。各县(市、区)要根据地方政策特点印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和新媒体的宣传放大效应,同时,利用宣传栏、发放春风卡、组织宣传大篷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活动现场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以及有关新闻和信息线索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送至市人社局活动专用邮箱, 各相关部门将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工会、妇联组织;完成期限:3月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保障,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强化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利用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把握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和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三)开展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人社厅将以举办招聘会场次、提供岗位数、实现就业人数等要素为指标,对各市进行考核,并在活动期间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召开推进会。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扶贫办、总工会和妇联于2018年2月11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2、3、4、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