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2021/03/14 1.7w 阅读 6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27号),预计2021年3月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逐渐消除。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3月15日18:0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