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

2021/03/05 5.8k 阅读 54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缓解我市城市交通道路压力,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8日起继续在主城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市主城区限行的规则、区域、时间等,依照2020年12月31日市大气办印发的《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执行。

2021年3月8日至4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