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保市府办193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8月10日
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改善107国道、省道保衡线通行环境,提升县城建设水平,树立保定良好的对外形象,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决定对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进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美化容貌、净化环境、畅化道路为目标,按照“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对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进行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以县城路段为核心,兼顾穿村路段,实现公路沿线无集贸市场、无摆摊设点、无污水外溢,可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堆积物、无生活垃圾,道路绿化无缺苗断垄和枯死现象,切实解决国、省道沿线“脏乱差”问题,提高道路绿化水平和通行能力,提升保定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县城办下设办公室。
三、整治标准
(一)环境卫生
1.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及边沟内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及堆积物,整治污水四溢和白色污染问题。
2.结合农村面貌提升改造行动,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在沿线村庄远离公路的合适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倾倒点,保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放现象。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核定“门前三包”责任区,做到地段、人员、任务、标准、奖惩五落实,并签订责任书,悬挂责任牌,确保道路两侧门店前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完好。
4.加大投入,购置科学规范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努力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5.建立健全清扫保洁机制,其中县城段落实18小时保洁制度,穿村路段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并适当向道路两侧的小街小巷延伸,实现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
(二)街道容貌
1.拆除沿街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临街建筑无破损、无残垣断壁现象,立面整洁美观,颜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定期粉饰、清洗。
2.对县城段沿街空调外挂机进行立面整治,统一设置挡板或安装遮挡外罩。
3.彻底检查市政设施、雨污水井盖、便道砖、沟渠盖板等,统一维修、更换、粉刷,达到路面无塌陷、破损,市政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三)交通秩序
1.大力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行为,杜绝市场外溢、店外经营,污染道路环境。科学设置公共停车场,划定道路停车泊位,维护交通秩序。
2.各农贸和专业市场外围严禁摆摊设点,严禁占道施工(包括建筑施工、堆放物料等),同时搞好市场卫生和秩序。
3.加大沿街门店管理(包括洗车场、铝合金门窗制作、防护网加工、摩托车修理、店外烧烤等),逐户核准经营范围和地点,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户外广告
1.对路边商铺、门头牌匾进行统一规范,在材质、式样、尺寸和形式上达到整齐划一。
2.取缔楼顶广告,规范路边随意设置的广告和沿街橱窗,提升县城容貌水平。
3.联防联控、持续治理非法小广告,使乱贴、乱画、喷涂的非法小广告得到彻底清除。
(五)重要节点
1.结合当地文化定位或产业特点,着力打造107国道、省道保衡线与县城主要出入交叉口环境景观,提升县城形象,提升县城品位。
2.在城市出入口和重要节点,以植物造景、主题雕塑或景观小品为主,营造具有浓郁现代气息的生态景观环境,突出观赏性和标志性,充分表达当地历史人文内涵。
(六)绿化建设
1.县城段道路绿地率达到省级园林街道标准,红线宽度50米(含)以上的绿地率≥25%;红线宽度40米(含)以上50米以下的绿地率≥20%;红线宽度40米以下的绿地率≥15%;景观道路绿地率≥40%。
2.绿化设计合理,特色突出,修剪及时,艺术品位高,景观效果好。行道树整齐,无缺株死树。
3.107国道路界外30米、省道保衡线路界外20米内按照绿色廊道建设要求进行植树绿化。
四、责任分工
(一)沿线政府为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负责及时组织人员清理道路两侧的垃圾、污水及各类堆积物。107国道与保定市区外环路重合路段路界内环境综合整治由沿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沿线道路养护和路界内的绿化维护工作,并负责做好县城路段以外的道路路面日常保洁工作。
(三)沿线政府负责做好107国道、省道保衡线县城路段的路面保洁和卫生整治工作,以及穿村路段路面以外的卫生整治工作。
(四)沿线政府负责对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对公路集市进行取缔或迁移,并切实提高沿线商铺文明经营意识。
(五)107国道、省道保衡线公路路界内的绿化建设、补种植和维护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107国道界外30米、省道保衡线界外20米内的绿化建设、补种植和维护工作由沿线政府负责。
(六)各级公安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切实维护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防止和查处各类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七)各级法院依法对各类违法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做出判决和强制执行。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已审批平交道口和非交通标志的日常管理,大力查处擅自开设平交道口及设立非交通标志等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方案制定阶段(8月10日—9月10日)
1.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制造声势,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
2.通过条幅、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对沿路居民、商铺、企业广泛宣传,使他们自觉提高爱护公路环境意识,保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3.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其中县城段要按照景观大道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二)实施推进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
1.大力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确保全线无路边垃圾、无集贸市场、无堆积物料、无污水外溢。
2.完善路边乡村基础设施,规范沿线乡村垃圾倾倒行为,整体迁移公路及涉路集贸市场,彻底改变陈习陋俗,提高公路使用效率。
3.对路边砂石料、煤炭等矿产品中转站、集散地,结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进行统一治理。
4.结合秋冬季绿化进行绿化补种植,达到绿化任务目标要求。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县(市、区)、开发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2.以综合整治成果为基础,建立维护公路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要参照市区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把综合整治工程情况作为年终县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二)认真调研,科学规划。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组织现场踏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和规划设计,列出工期表,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于9月10日前报市县城办,联系人:李振川,联系电话:3090077。
(三)周密组织,加快推进。统筹考虑当地生态、人文、人居等情况,结合城市管理“6S”行动、县城环境容貌“三治两提”活动和农村面貌提升改造行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整治,建设精品工程。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市县城办牵头,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七个一”日常督导、暗访内容,定期通报排名,对行动积极、见效快的单位及时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曝光”问责。
附件:1.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划分表
附件1
107国道省道保衡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领 导 小 组
组 长:杨宝东 副市长
副组长:师国利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商少璞 市住建局局长
张贺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宋海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树彬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戴红卫 市公安局副局长
夏静海 市国土局副局长
翟中申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金甫 市环保局副局长
殷文胜 市法院副院长
李丙发 市园林局副局长
马士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
杨 涛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胡 力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在市县城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3个指挥部:
一、市区段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长由马士伟同志兼任,负责107国道市区段的综合整治。
二、县城段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长由杨涛同志兼任,负责107国道及省道保衡线县城段的综合整治。
三、农村段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长由孙树彬同志兼任,负责107国道及省道保衡线市区和县城以外路段的综合整治。
|
路线编码 |
起讫点名称 |
里程(公里)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
G107 |
北京交界——涿州桥 |
9.900 |
涿州市 |
|
|
G107 |
涿州桥——长城桥南头 |
6.400 |
涿州市 |
城建路段 |
|
G107 |
长城桥南头——涿州高碑店界 |
10.200 |
涿州市 |
|
|
G107 |
涿州高碑店界——龚辛庄 |
2.000 |
高碑店市 |
|
|
G107 |
龚辛庄——顺河庄 |
7.200 |
高碑店市 |
城建路段 |
|
G107 |
顺河庄——高碑店定兴界 |
1.500 |
高碑店市 |
|
|
G107 |
高碑店定兴界——北交叉口 |
2.500 |
定兴县 |
|
|
G107 |
北交叉口——五岔路口 |
4.000 |
定兴县 |
城建路段 |
|
G107 |
五岔路口——定兴徐水界 |
15.000 |
定兴县 |
|
|
G107 |
定兴徐水界——北孤庄营 |
7.500 |
徐水县 |
|
|
G107 |
北孤庄营——县城南 |
6.100 |
徐水县 |
城建路段 |
|
G107 |
县城南——徐水保定市界 |
12.365 |
徐水县 |
|
|
G107 |
K136+150—K142+200 |
6.05 |
北市区 |
市区外环路段 |
|
G107 |
K142+200—K151+550 |
9.35 |
高开区 |
市区外环路段 |
|
G107 |
K151+550—K165+913 |
14.363 |
新市区 |
市区外环路段 |
|
G107 |
保定市满城界——满城顺平界 |
15.000 |
满城县 |
|
|
G107 |
满城顺平界——顺平望都界 |
2.100 |
顺平县 |
|
|
G107 |
顺平望都界——张庄路口 |
4.900 |
望都县 |
|
|
G107 |
张庄路口——龙庄路口 |
4.600 |
望都县 |
城建路段 |
|
G107 |
龙庄路口——望都唐县界 |
11.200 |
望都县 |
|
|
G107 |
望都唐县界——唐县定州界 |
1.725 |
唐 县 |
|
|
S231 |
保定市界——清苑县城南 |
6.4 |
清苑县 |
城建路段 |
S231 |
清苑县城南——温仁 |
14.347 |
清苑县 |
城建路段 |
|
S231 |
温仁——清苑博野界 |
6.788 |
清苑县 |
|
|
S231 |
清苑博野界——博野安国界 |
10.165 |
博野县 |
|
|
S231 |
博野安国界——八五村 |
6.350 |
安国市 |
|
|
S231 |
八五村——贾村 |
4.550 |
安国市 |
城建路段 |
|
S231 |
贾村——衡水界 |
10.315 |
安国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