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5日
保定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148号),科学指导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河北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现实发展基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稳定提高、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种业资源,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强化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新品种的引进研发力度,推进商业化育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市场监管,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质量监管能力,努力构建与农业生产大市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合作,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依托我市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积极培育高产、优质、特色、专用品种;加强与京津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大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的力度。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院企合作。
2.坚持企业主体,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加强种业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在引进培育优良品种、提升加工水平、拓展市场空间、延伸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种业体系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
3.坚持培引结合,提高种子保障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鼓励我市育种企业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商业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种子企业,提高种子保障能力。
4.坚持机制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育种协同创新机制,强化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健全品种试验、质量检验、良种繁育、技术推广、种业信息和市场监管等服务体系,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农作物种业发展环境。
(三)任务目标
到2015年,年均引进、推广30个以上农作物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0%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现代种子企业(集团)发展到2家以上;建设种子生产基地15万亩;县级全面建立并完善种子管理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全市种子年样品检测能力达到1000份,例行监测覆盖50%的种子企业。
到2020年,年均引进、推广50个以上农作物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现代种子企业(集团)发展到5家以上,力争有1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现代种子企业(集团);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30万亩;良种繁育能力实现新发展,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新提高,建成县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6个、新品种区试站5个、优良品种示范场8个、信息采集点10个,种子年样品检测能力达到2000份以上,例行监测覆盖80%以上的种子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创新能力。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重点做好外引内联工作,一是依托科研院所多渠道引进外部新品种资源,丰富育种材料,为育种创新提供保障。二是积极协调河北农业大学、保定市农科所、河北省农科院植保所等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的联系,不断开发新品种,促进育种单位与生产、经营企业的协作,与企业建立利益连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科技创新机制。
(二)加快企业发展。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加快企业重组步伐,支持本市种子企业通过合并、兼并、参股等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农资企业、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合作,通过控股、参股、合作等方式提高企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种子企业,拓宽种子企业投融资渠道。
(三)加强基地建设。支持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大县和经济作物种子生产优势县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支持种子企业采取土地租赁和与国营农场、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作等方式,建设相对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充分利用现有种子企业繁种基地的基础上,加快原种田建设,生产的原种能够满足全市小麦种子生产的需要;发挥小麦良繁基地的作用,建立健全种子生产体系,到2020年,全市小麦良繁基地面积达到30万亩,基本满足全市生产用种的需要。
(四)转变生产方式。用现代农业理念指导种子生产,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由传统向现代的方向性转变,培育综合竞争优势。推行标准化生产,科学规划繁(制)种基地,对优势制种区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推进优势制种区的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种子生产标准及操作规程,实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提高机械化水平,发展专业化制种农机服务,提高制种效率、降低制种成本。加速专用机具研发,推进制种全过程机械化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制种田向大户、合作社流转,基地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流动,鼓励企业建设现代种子加工设施。
(五)强化质量检测。按照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为种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生产用种安全。一是对种子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监控,对企业自检加大督导力度。二是市级种子质量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市流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监督抽查。三是加强县级种子管理站的检测能力建设,形成不同层次的监测网,达到主要农作物种子全部按批次进行质量检测的目标。
(六)加快技术推广。建立市、县两级种子技术推广体系,培养种子技术推广队伍,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展示示范场,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及配套技术推广工作,推进部门推介、农民选种、企业营销的有机结合,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
(七)加强行政管理。通过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种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品种试验及行业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三、重点作物
(一)小麦。根据保南保北麦区生产条件差异,选育适宜于不同生态区的小麦品种,重点发展高产、优质强筋小麦品种和广适、节水、高产、早熟中筋小麦品种。到2020年,培育推广新品种5至8个;在保南保北各建设小麦繁种基地15万亩,总数达到30万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60%以上。
(二)玉米。重点选育高产、抗逆品种,积极发展优质粮饲专用玉米品种,适应养殖业和玉米加工业的多样化需求。到2020年,引进、推广玉米新品种10至20个。在涞源设1个优质玉米良种繁育基地,杂交玉米商品化供种率达到100%。
(三)棉花。选育高产、优质、多抗、适于机械化作业的棉花新品种,加快杂交棉推广步伐。到2020年,培育新品种3至5个,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0%以上。
(四)马铃薯。引进、选育鲜食型、淀粉加工型、食品加工型和功能型特色品种,完善种薯种苗快繁技术体系;在阜平、涞源、曲阳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2万亩,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花生。加强花生良种基地建设,在高碑店建设花生繁种基地1万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
(六)蔬菜。改良当前主栽品种农艺性状,积极开展适合设施栽培或露地栽培的专用品种选育。在新市区建设优质甘蓝种子生产基地2000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90%以上。
(七)中药材。选育(引进)优质、高产、抗病性较强的中药材新品种2至3个;在安国、易县建设中药材繁种基地1万亩。。
四、重大工程
(一)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加快市本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并通过验收;配备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信息处理装备,县级具备检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4项基本指标的能力,市级具备种子健康检验及活力测定能力。
(二)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在农作物种植主产区,建设5个农作物区域试验站。建设田间排灌系统、田埂硬化、土地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品种检验室、考种室、挂藏室、晒场、储藏设施及农机库房等,配备试验专用拖拉机、播种机和小区收割机、耕作机械及室内检测仪器设备,形成较为系统的区域试验能力。
(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设小麦、玉米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县10个,到2020年,繁种面积达到3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包括种子检验室、考种挂藏室、温室、冷藏室、组培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田间工程,包括农田排灌沟渠、机耕路桥、土地平整、田埂硬化等田间设施及机井及配套等;农机具和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薯类、种苗等增建病毒检测室、试管苗车间等。
(四)新品种引进展示示范场建设。建设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8个,每个示范场建设规模100亩以上。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包括检验室、仓库、考种室、展示厅、挂藏室、农机具库等;田间工程,包括展示田田园化改造、水利排灌沟渠、温室、晒坪、机耕道路等设施建设;农用机械、小区作业、检验仪器、数据和信息处理设备的购置、安装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成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研究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制定本地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农业、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促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种业发展水平。安排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资金,支持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品种区域试验站、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和种业信息采集点等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积极争取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支持我市种业发展。市、县两级政府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种子精选加工、烘干、包装、播种、收获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种业队伍水平。支持企业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进修和培训。对种子企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切实提高种业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种子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根据职能岗位要求提出用人计划报人事部门批准或由局内进行调整补充;对现有人员根据行业要求进行培训,提高种子行业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企业经营队伍建设,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
(五)强化管理职能,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市、县两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建立支撑种业良性发展的品种试验、种子质量检验、种子技术推广、良种基地繁育、种子信息网络和种子管理等六大体系,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对种子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考核,对种子管理人员实行岗位业绩考核,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