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服务承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2 3.7k 阅读 367 点赞

保政办函〔201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保定市服务承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9日  

保定市服务承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和我市“双创双服”活动实施安排,为全面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使“双创双服”活动推向深入,特制定服务承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省“双创双服”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目标,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需求最迫切的领域和环节作为攻坚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把为企业、为群众应该办、必须办的事情进一步高效率、高质量地办好、服务好,为构建更加优化和谐的发展环境,推动保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全省“双创双服”总体要求,以“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诉求,紧扣市场主体“难点”“痛点”“堵点”,重点解决政策解读不到位、企业减负不明显、项目落地不便捷、窗口服务不便民等问题,努力增加群众看得见、得实惠、见效快的民生有效供给,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服务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全力打造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效最显著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促进项目落实,服务企业发展。

三、承诺主体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较集中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接服务群众的法院、检察院。

   (一)市政府组成部门(37个)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含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二)法院、检察院。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2日—2月22日)

    1.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拟承诺的事项进行调研摸底,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中的承诺事项,都要明确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办结时限、采取的工作措施等。同时,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创新服务措施,探索一些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形式和载体。

    2.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2月12日市政府建立服务承诺制度调度会议要求和2月22日全省“双创双服”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服务承诺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全面部署。

    (二)研究确定承诺事项阶段(2月23日—3月14日)

    1.研究制定承诺事项(2月23日—3月6日)。各承诺单位细致梳理业务职能,通过召开“窗口”单位座谈会、向办事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显著位置摆放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掌握企业和群众所需所求,把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找准贴近民生,贴近群众,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改进事项,认真研究,制定出“联上情、接地气”、“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可评议、能落实的服务承诺措施。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3月7日—3月14日)。各单位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群众、企业等多种形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可。

    (三)承诺公开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1.主要媒体刊发(3月15日)。通过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市政府门户网站、保定微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2.“一把手”电视公开承诺(3月16日—3月31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保定电视台,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和督促保定电视台进行节目录制工作。保定电视台具体负责联系录制单位、安排录制地点,并从3月16日起,每次在保定电视台相关栏目安排3个单位作公开承诺。各承诺单位要主动对接保定电视台,做好视频录制工作。各单位电视公开承诺的内容原则上把握在500字以内,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四)严格落实及考核评议阶段(3月16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代表和新闻媒体对本单位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年底,由市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服务承诺工作的开展,是树立党和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从制度上着手,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形式,突出特色。各单位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既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市服务承诺提出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不走过场,确保实效;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精心设计“自选动作”,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和载体,增强承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服务承诺工作有新意、创特色、见成效、出经验。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承诺事项的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指导监督,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公开承诺工作进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组织新闻媒体围绕公开承诺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进行跟踪报道,对开展不力以及在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服务承诺工作扎实推进。

    附件:保定市“一把手”电视公开承诺时间安排


 

保定市“一把手”电视公开承诺时间安排

1.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3月14日录制,3月16日播出。

2.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3月15日录制,3月17日播出。

3.市人社局、法制办、行政审批局,3月16日录制,3月18日播出。

4.市审计局、商务局(含粮食局)、国资委,3月17日录制,3月19日播出。

5.市质监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环保局,3月18日录制,3月20日播出。

6.市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3月19日录制,3月21日播出。

7.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局、人防办,3月20日录制,3月22日播出。

8.市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3月21日录制,3月23日播出。

9.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扶贫办,3月22日录制,3月24日播出。

10.市旅发委、卫计委、安监局,3月23日录制,3月25日播出。

11.市公安局、司法局、民宗局,3月24日录制,3月26日播出。

12.市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3月25日录制,3月27日播出。

13.市法院、检察院,3月26日录制,3月28日播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