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函〔2016〕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6年8月2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8日
保定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03号),为加快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抓住我市中医药基础深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两大优势,适应健康保健及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势,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推动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健康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惠民。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体制机制建设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
3.重视传承,注重科技。既注重继承、整理、挖掘传统中医药瑰宝,又注重融合现代科技,丰富和发展服务技术,适应社会发展和中医药现代化需要。
4.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在全面布局推动的基础上,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面发展。
5.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体制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激发社会需求,挖掘市场潜力,做大做强中医药服务产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群众需求有较大增长,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基本建立起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较为完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中医(含中西医)床位达到0.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5人,把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育成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把我市建设成中医药健康服务强市。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构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巩固公立中医院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高标准建设市第一中医院,建设集医疗、临床教学、培训、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市中医院强化国家级糖尿病专科建设,创建为三级中医专科医院,建设成区域性糖尿病治疗中心。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支持部分市、县级综合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拓展综合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和中药房。大力发展重点中医专科,建立以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为龙头、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为骨干、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为基础的中医专科防治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设置中医科、中药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一定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2.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拓展业务范围。改革和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变化,充分发挥中医药自身优势,着力推动医疗服务重点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服务转变,建立集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模式。支持市、县级中医医院通过输出技术、管理、标准品牌和服务产品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实现县、乡中医药人才合理、纵向流动;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提供中医全科服务。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传统中医医疗机构。非公立中医院在行业准入、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医保(新农合)定点等方面与公立中医院同等待遇。
4.加强中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机制建设。落实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参与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重大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充分发挥作用。
专栏1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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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 实施市级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临床、“治未病”、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各专业科室建设水平,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市第一中医院迁建工程,床位数由500张扩增至1200张,创建3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5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充分发挥全市中医药服务龙头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楼建设工程,将其打造成以糖尿病为主的慢性病康复、医养结合的专科医院,床位由260张扩增至500张,强化糖尿病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创建3个以上省级糖尿病并发症及慢病重点专科,打造成国家级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中心。 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开展“十三五”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创建活动,6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标。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中医药适用技术推广平台建设。阜平、涞源、蠡县、涞水、望都、安新、高阳、博野等中医医院完成迁建、改扩建工程。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国医堂”建设覆盖率达到80%。推动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工作,打造10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5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 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第一中心医院创建成河北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市第一医院和市第一中心医院争创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展综合医院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探索综合医院中西医协作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积极设置二级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依托保定市传染病医院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作单位,建立全市中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网络体系。 中医专科防治体系建设 开展“十三五”重点中医专科创建工作,国家级重点专科由目前的5个增至10个以上,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由目前的12个增至30个以上,市级重点中医专科由目前的64个增至100个以上。 提高重点中医专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计划新增一批重点中医专科,加强肿瘤科、皮肤科等中医专科建设。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药“治未病”中心,80%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互联网+中医药”项目 建设市、县、乡三级中医药远程医疗、分级诊疗、互联互通工作平台。 社会办医项目 做好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 |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5.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体系建设。强化市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内涵和能力建设,打造区域治未病服务龙头。在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化治未病中心(科),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在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简便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效果明显、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连锁机构。构建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治未病”服务体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人才、技术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撑。
6.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重新修订《保定市养生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管理,组织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评价和管理,整顿规范各类养生保健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技术标准和产品效果。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在医疗机构和餐饮服务业中加强药膳推广应用。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研究,不断丰富“治未病”服务手段,形成适合我市实际的中医药健康干预方案。支持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和跟踪管理于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7.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传媒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和高尚精神追求。鼓励保险公司参与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开发有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专栏2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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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市第一中医院国家治未病中心项目建设,发挥其示范龙头作用,市中医院建设标准较高的治未病中心。所有县级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科)。积极推广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60%的中医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养生堂”,40%社会办养生机构建立“中医堂”。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中医医疗服务机构与行政管理、养老、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示范点达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开发使用“中医健康管理”电子信息系统。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80%乡镇卫生院、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联网。 |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8.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机构。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特色康复科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必需的中医康复设备,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机构。
9.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的融合,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等康复服务。建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专栏3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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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市第一中医院建设中医康复指导中心,发挥全市中医康复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作用。70%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化康复科,打造一批县级中医院康复科示范单位。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技术,深化中医康复内涵。 |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0.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进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以自营、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养老机构形成“医养一体化”服务。鼓励养老机构自身设置中医医院或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所。
11.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专业便捷、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
专栏4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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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与养老结合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市第一中医院“华仙养生文化村”项目建设、市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支持阜平中医院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养老一体化项目建设。全市打造5个医养结合重点示范项目,3个中医院以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重点示范项目,10个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示范项目。 中医药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依托市第一中医院、保定市老年病医院、高校等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 |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教育。
12.发展中医药文化。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对刘守真、易水学派以及葛洪等中医药学术流派研究,整理出版保定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流派传承,民间秘方、验方系列图书。加大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力度,建设传播平台,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建设“保定市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办好安国、刘守庙、易县易水学派等有关中医药方面的节会。
13.发展中医药教育。充分利用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培养中医药方面的人才。支持开办中医药院校,推动现有综合高校设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市、县级职业技术类学校设置中医药类专业。积极引进北京中医药类院校在我市开办分校或合作办学。利用我市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文化资源丰富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的优势把我市建成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专栏5 中医药文化教育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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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保定市中医药文化研究会”、“易水学派研究会”,支持“守真学术思想研究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整理、出版保定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流派传承、民间秘方、验方系列图书。依托安国药都建设“保定市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支持安国市“药王庙”扩建项目,建设成中医药文化浓厚的示范工程。 支持保定市守真纪念馆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在“易水学派”发祥地易县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保定市“百名名中医进太行(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 |
(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14.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大力支持安国新药都建设,着力推进制药(饮片)工业发展,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中药企业和特色名牌产品,建设以电子商务和现代仓储物流为特征的规范化、现代化中药材流通体系,配合国家制定中药饮片标准,规范饮片加工、生产。发挥安国药都的带动辐射作用,在我市建设一批中药产业相对集中区。
15.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加强以中药为基源的保健品、功能食品、日用品、美容护理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鼓励研发生产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个人的中医健康监测、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功能康复等相关器械产品。
16.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扩大中药材种植和贸易。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促进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培育。加强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保护,保护西部山区濒临灭绝的野生中药材资源。
17.发展第三方服务。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检验检测体系。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和成果转化服务。利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作用,探索发展中医药电子商务。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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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安国新药都建设,将安国建设成关联中医药的制药、生产加工、种植、现代仓储物流、电子商务、质量追溯、检测检疫、中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于一体的现代中医药产业集成地。建成河北中药产业发展核心区、华北最大的中药生产基地、北方最大的以大宗中药材交易为主的综合性中药市场、国家级中药出口示范基地。 支持金木集团以中药为基源的保健品、功能食品、日用品、美容护理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 发挥保定市治未病研发中心的作用,挖掘、收集、整理、研发确有疗效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 在安国、博野、蠡县一带和西部山区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搞好“八大祁药”等道地中药材品种的提纯、复壮、培育。 |
(七)面向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旅游一体化基地。
18.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交通环境等优势,把我市建设成集中医药养生保健、疗养、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相关产业于一体的集群式基地。各地根据自身优势特点,策划项目、路线,打包提供关联中医药的健康服务产品。
专栏7 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旅游一体化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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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地区主要抓好安国、安新白洋淀区域、白沟温泉区域等基地建设,西部山区主要抓好涞水、易县、涞源、阜平、唐县等基地建设。 |
(八)促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19.鼓励吸引境外消费者到我市进行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消费,鼓励支持优秀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集团、机构开拓海外消费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股权投资企业。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
(四)落实财税价格政策。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可以按规定获得财政补助,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可由同级政府给予支持。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五)强化标准服务和监管。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推进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对暂无标准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标准网上公告制度,发挥标准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信息平台,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及公布制度。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服务建设,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六)强化人才支撑,培育科研力量。支持市第一中医院中医技术人才规培中心建设,发挥在全市的人才培训龙头作用。依托和利用高校和职业技术类学校培养中医药所需人才,充分利用中医药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师徒传承以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中医临床、中医护理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基本知识、科普宣传能力、中医药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知识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鼓励设立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建立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搭建转化平台,畅通转化渠道。
专栏8 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力科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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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市第一中医院国家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品临床试验基地、高等专业院校研究生培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发挥我市中医药技术人才规培龙头作用。积极选送基层和一线中医药技术人员到有关高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机构培训。积极开展师带徒传承方式培养中医药人才,建设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支持保定市中医药学会、保定市养生保健协会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全科医师和养生保健从业人员培训项目。 支持“河北省中药材产业技术研究院”落户安国项目建设,支持保定市传染病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治研发基地的建设。 |
(七)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积极争取京津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校落户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分校,加强与京津有关单位合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争取更多资金、项目、人才落户保定。
(八)创先争强,打造品牌。积极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打造中医药强县。打造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名牌,建设好安国药都中医药相关产业集成地品牌,推出一批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名牌,在中医医疗机构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名院、名科、名医)。
专栏9 基层中医药工作创先争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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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竞秀区巩固和提高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成果,安国市、易县、徐水区、唐县、望都县、阜平县、涞源县创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其它县(市、区)创建省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 安国市、易县、蠡县、徐水区、竞秀区、唐县、容城县、安新县、高阳县、望都县、阜平县、博野县等建设成中医药强县(市、区)。 |
(九)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栏10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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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定市中医药学会”、“保定市养生保健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在标准制定、行业监督自律、评价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医药标准有效实施。 |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相关政策以及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建设发展情况的宣传,搞好各类典型的宣传报道。通过打造文化精品,利用现代传媒扩大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的影响力。
专栏11中医药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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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保定市中医药网”、“保定市中医药微网”、“保定市中医药月刊”(内部刊物)三位一体的中医药信息、健康知识、工作动态宣传传播平台。建设市中医药信息中心。利用现代媒体及宣传册、文化宣传墙等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 |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和发展整体规划及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卫生计生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市中医药发展促进局机构和职能建设,发挥其在中医药发展中的作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加强规划实施检测评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规划、税务、商务、文化、旅游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动落实本规划。各地要据此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方案,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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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