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白沟新城工商局: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冀工商办字〔2014〕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结合省、市局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要求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并于5月25日前,将网上搜索排查发现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有关案件线索,以及查处的农资案件上报市局市场处。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