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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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1/05 3.9k 阅读 396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档案局、高新区公益局、白沟新城农村工作局、档案局:

现将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228号)转发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救助管理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市救助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档案局

               2015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