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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9/21 1.0w 阅读 200 点赞

保政办函〔2018〕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8月15日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保定市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

工  作  方  案

    2016年8月,省政府批准了保定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整合后我市有省级以上开发区23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1家、省级高新区2家,省级经济开发区20家(不含已划入雄安新区的雄县经济开发区和容城经济开发区)。目前,曲阳县和白沟新城正在积极申请设立或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待省政府批准后,我市将达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覆盖,全面实现“一县一区”的格局。

    我市开发区普遍起步晚、规模小、底子薄,在思想理念、运营方式、产业层次、承载能力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与先进开发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未来三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促进开发区实现跨越发展,必须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个头等大事,借势雄安新区,做优环境,做大平台,打造发展高地,持续迈出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的坚实步伐。为此,市政府拟定了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8—2020年)

    1.五个明显优化: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体制机制明显优化,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明显优化。

    2.三个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土地支撑能力和集约利用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

    3.两个大幅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开发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高。

    (二)具体目标

    2018—2020年,全市开发区累计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项目100个。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到2020年:

    ——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55%、50%以上。

    ——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

    ——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均达到60%以上。

    ——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比2016年累计新增15万人左右,成为当地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

    ——开发区优势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开发区总量比重达到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的开发区达到3个,超200亿的达到10个。

    ——开发区全部建成配套的产业促进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创新孵化转化平台全覆盖。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取得突破,全市开发区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引进培养高层次创业团队超过100个。

    ——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逐年增加,2020年前开发区新增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80%,累计占比超过50%。

    二、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优化功能布局。围绕全市总体规划调整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立足全面融入协同发展,坚持服务新区、对接新区、借势发展的思路,结合区域资源、区位、产业特色,明确发展定位,统筹布局开发区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组织指导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和修订《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步修订其他相关规划,努力做到多规合一。与此同时组织编制《保定市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5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驱动。着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用好中科协、中关村、深圳三大创新发动机。依托优势产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行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结对子”,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创新资源密集的经济开发区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型园区,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支持创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智慧园区等试点示范。重点培育中关村(丰台园、朝阳园、石景山园等)分园、深保科技园、深安智谷、亦庄众联·保定创新园、唐县通天河产业园、涞水公交智造产业园等创新园区合作项目。用足用好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以开发区为重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机制相结合,引导企业走上科技发展轨道。每个开发区重点培育4-5家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具有一定先进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开发区发展的主体力量。引导开发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提升运营品质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功能完备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入对接京津和雄安。各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根据“京津转移、保定承接,深圳北移、保定落地,雄安引领、保定支撑”的思路,明确各自的承接重点,与京津共建一批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形成“京津研发+保定转化”的协作模式。按照合作共建、产业互动、协同发展原则,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标志性产业集聚和转移承接示范园区。着力培育保定高新区、保定经济开发区、保定工业园区、涿州高新区、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定兴金台经济开发区、涞水经济开发区、徐水经济开发区、清苑经济开发区、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满城经济开发区、高阳经济开发区、唐县经济开发区等重点承接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协同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集约绿色发展。一是引导开发区建立健全项目入园评估机制,严格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二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为重点,推动重点项目向开发区集中,重点产业向开发区聚集。各县(市、区)新上的规模以上产业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开发区。以徐水经开区的汽车及零配件、高碑店经开区的节能建材、博野经开区的环保涂料、涞水公交智造产业园、唐县通天河产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等为示范,引导特色产业向园区布局,打造“一区多园、一园一主业、园园有特色”的格局。三是重点把好项目土地投入产出、能评、环评、安评关,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入开发区。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保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清洁化改造,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环境保护与开发区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四是鼓励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发,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引导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以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和打造“253”制造业产业体系为契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行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开发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增强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通过限期开发、土地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倒逼区内过剩产能、低效产能、“僵尸企业”尽快实现整合、转型、置换或退出,腾出发展空间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四是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与主导产业结合,大力培育和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国土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一是尚未实现“九通一平”的开发区,要加快给排水、供电、道路、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做好道路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满足产业、项目入驻的基本条件。已经实现“九通一平”的开发区,要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形成“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二是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发展生活服务业。健全公共技术、投融资、信息交流、中介服务和政府服务“五大平台”,不断完善各类载体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各类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向企业开放,实现共享。三是推进以产业兴城、以城带产、产城一体、城乡联动发展,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发展,使园区由单纯的生产区向功能齐备的城市新区转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七)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加强招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谋划、组织好各类招商推介活动。一是推进精准招商,大力推行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专题招商、板块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以人才引项目、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等方式,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以全球500强、国内500强以及央企与我市开发区合作发展;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市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项目管理清单,对列入清单的项目实行动态监管,从签约、开工、投资进度到竣工投产等节点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实时上传,实现重点项目从签约到竣工全过程监控,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保障项目按期落地达效。对已出台的政策和已签约的项目加大落实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完善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制定招商奖励政策,严格兑现奖惩或合同约定,把开发区招商引资成效列入保定市对开发区的综合考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协同办、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2017年“四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重点领域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优化园区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广廊坊经验,引导省级以上开发区普遍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理模式。二是鼓励体制机制创新。允许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池区在开发区建设、对外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开发区发展。支持开发区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以“整体外包”“特许经营”形式,开展政企合作,确定收益回报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开发区运营体制转型。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枚公章管审批”。已按要求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开发区,要尽快投入正常运转,尚未设立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要为开发区设立独立的审批窗口或在开发区设立办事窗口。通过健全一站式服务功能、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等途径,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九)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一是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完善土地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废弃用地和僵尸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释放建设用地空间。二是探索建立有效的开发区土地储备制度,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三是统筹区域用地指标,对年度土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要重点向开发区倾斜,尽最大努力为项目提供净地,保障开发区重点项目顺利落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十)强化财政金融支撑。一是市县两级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一定的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开发区创新能力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展快、带动性和示范性强的开发区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二是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开发区土地收益中的市、县级留成部分,除有专项规定用途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治。三是各级财政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职业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开发区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开发区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支持开发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由同级财政注资,或将财政历年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包括土地、标准厂房等可用于抵押是资产),通过划转和授权经营方式注入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省财政开发区综合示范试点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示范试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开发区建设投融资平台,通过融资平台放大资金效应,破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难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

    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分管常务工作负责同志主抓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发区联动发展工作,同时建立“一机制、一方案、一规划、四清单”的工作体系,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问题和短板,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合力共商,联动推进

    实行项目建设和开发区开发区联动发展会商制度。对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式管理,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清单和调度台账。市发改委负责建立项目清单;市国土局负责建立土地保障清单;市商务局和市科技局分别负责建立省级以上经开区和高新区的双九通一平和投入产出清单。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商会(或调度会),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汇报开发区重点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根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分组对开发区规划、重点项目、重点改革、招商引资、主要指标完成等建设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导和调度。

    (三)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分工责任制。一是各项重点任务由牵头部门总体负责。要认真梳理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涉及的中央、省、市各项政策,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同时根据责任分工建立任务清单、推进机制、工作措施和保障政策。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把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人。三是建立重点工作月报告制度。从2018年9月开始,各牵头部门每月30日前,向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当月的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提交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四)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优化指标体系,激发增比进位的动力。各牵头部门可根据工作进展和督导情况,向市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建议,作为市级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在省、市综合考评中,对排名先进、进位幅度明显的开发区要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在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排名落后、退位幅度明显,尤其是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开发区要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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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