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http://www.baoding.gov.cn/zwgknr-888888015-236041.html
一、政策背景
为了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安全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二、工作目标
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服务,全面调整审批、现场勘验、项目招投标服务方式。
三、服务范围
本辖区所有企业和群众。
四、主要内容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安全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共分三部分,十条具体措施。
1.实施“网上办理”。
2.实施“预约办理”。
3.实施“即时办理”。
4.实施“邮寄办理”。
5.实施“延期办理”。
6.实施“全程代办”。
7.实施承诺制办理。
8.实施远程勘验办理。
9.实施全程电子化办理。
10.实施绿色通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