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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2016/11/29 5.4k 阅读 495 点赞

保政办函〔2016〕153号

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区域功能的变化,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的声环境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对原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批准实施的《保定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2005〕保市府办55号)同时废止。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市规划局《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对我市主城区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各功能区划分如下:

类区

范                            围

主要功能

执行标准

1类区

城市建成区内除2、3、4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以外的所有区域。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1)西北部居住区:银河大道以南,向阳北大街(北延)以东,瑞祥大街(北延)以西,北三环以北区域;阳光北大街以东,北三环以南,北防洪堤以北,东二环-北二环-东三环以西区域。

(2)主城区居住区:乐凯大街以东,隆兴路以南,向阳大街以西、一亩泉河以北区域;北防洪堤以南、翠园街以东、七一路以北、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向阳大街以东,七一路以南、京广铁路线以西、东风路以北区域;京广铁路以东,百花东路-双彩街-市府前街-石柱街-长城大街-裕华东路-红旗大街以北以东,北防洪堤以南,东风东路以北-东二环以西-裕华东路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一亩泉河南侧规划路以北区域;一亩泉河-天威路以南,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区域。

(3)规划居住区:建国路-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利民路以西-铁路线以南-永华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南,南二环以北,长城大街以西区域。

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居住区、文教卫生和办公机关集中区

昼间

55 dB(A)

夜间

45 dB(A)

2

类

区

(1)保留现有区划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东风路以南,京广线以西,百花东路-双彩街-市府前街-石柱街-长城大街-裕华东路-红旗大街以南以西,天威路、一亩泉河以北,向阳大街一东区域。

(2)西部体育产业园区

体育场西大街(规划路)以东,盛兴路(规划路)以南,西防洪堤以西,东风路西延(规划路)以北区域。

(3)东部高铁片区

京港澳高速以东,高速铁路以西,裕华路东延(规划路)以北,七一东路东延(规划路)两侧及以南区域。

(4)1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

a、北二环以南,东二环以东,东三环以西,黄花沟、东湖以北区域;b、东三环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复兴路以北,北三环以南区域;c、长途客运站周边区域:东风路以南,裕华路以北,东二环以东,东三环以西;d、朝阳路两侧商业金融区域:北三环以南,七一路以北,向阳大街-乐凯大街-隆兴路以东、以北,翠园街-北二环-阳光大街以西、以北区域;e、西防洪堤以东,七一路以南,乐凯大街以,候河以北区域;f、三丰路商业区:三丰路以南,利民街以东,永华南大街以西,铁路以北区域;g、南二环以南,朝阳大街(南延)以东,铁路专用线-金线河以北,长城大街南延(规划路)以西区域。

居住、商业、金融、办公混杂区

昼间

60 dB(A)

夜间

50 dB(A)

3类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团、西部传统工业组团、东部民营产业园组团、南部现代制造业组团4个工业组团。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团:保满铁路-防洪堤-北二环以北,夕照街(规划路)以东,向阳北大街(北延)以西,银河大道(规划路)以南。

(2)西部传统产业组团

a、北防洪堤以南,西防洪堤以东,乐凯大街以西,七一路以北。

b、候河以南,西防洪堤以东,南防洪堤以北,乐凯大街以西。

(3)河北保定工业园组团

七一路以南,东三环以东,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东风东路以北区域。

(4)南部现代制造业组团

a、京广线-平安大街(规划路)-南二环以南以东,广顺路(规划路)以北,安泰街(规划路)以东,朝阳大街(北延)以西区域。

b、东二环以东、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南防洪堤以北、规划路(暂无路名)以南。

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带、物流工业区

昼间

65 dB(A)

夜间

55 dB(A)

4类区

4a类区:穿越主城区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4b类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昼间

70 dB(A)

夜间

55 dB(A)

0类区

保定市主城区内无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

昼间

50 dB(A)

夜间

40 dB(A)

注:1、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是以《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中的土地利用性质进行的划分,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2、本次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最终划分成果以《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16年-2020年)》为准。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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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