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函〔201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和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支持鼓励安国中药都建设,有效促进投资项目顺利落地,全力打造国家级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聚集之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宽松便捷、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放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限制。药品零售企业只要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等条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申请,不受经营面积的限制。
(二)放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面积限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只要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满足经营要求等条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申请,不受经营面积的限制。
(三)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简化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环节,合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与新设立审批程序,将筹建环节的受理审核审批实行一人通办。企业筹建决定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内改为当场即办。精简审批材料,将一事一提交一审批一公示改为合并提交材料,同步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公示。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四)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容缺受理”工作模式。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审要件齐全且已做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书面承诺情况下,先予收件受理,当场启动审批程序,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当场发证。主审要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药学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房屋使用证明等,容缺附件包括无违规声明、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目录等。
二、支持鼓励安国中药都建设,打造国家级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聚集之都
(一)支持安国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医药企业与高校、国家科研机构等共建联合产业基地;鼓励当地医疗机构联合企业、相关部门等形成应用创新链;鼓励高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中药材电子商务等科技创新型产业发展,打造种植、科研、生产、医疗、交易、康养、一体化中医药产业协同体系,推进新型产业引领转型创新、中药产业拓展延伸服务、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支持安国绿色循环工业园区建设。一方面,指导安国市行政审批局在园区内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专班上门登记审批服务。对园区同仁堂、百消丹等投资的重点项目实施“一网一窗一次通办”,多个事项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打通准入准营的快车道。另一方面,按照自愿申请,承诺守信的原则,对入园项目,由项目申请人书面申请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支持园区项目顺利落地顺利开工。
(三)支持研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知名科研院校或药品医疗器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持有的科研成果,可自主决定采用转让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等方式实施转化。
(四)加大中医药产品企业培育力度。通过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专业指导、全程帮办跟办等服务,鼓励和引导“个转企”“小升规”,为中医药企业民营企业兼并重组上市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帮助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中医药产业。
三、鼓励药企创新,支持药企以兼并重组方式转型升级
(一)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开展“远程审方”。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进行线上远程审方,明确处方审核人员通过网络对所属门店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减少其门店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二)鼓励商场超市开展药品和器械专区试点经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下,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经营规范的商场超市设置独立专区,试点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自动售药机”试点经营。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商场、火车站等)内进行24小时自动售药机试点,为其办理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许可。
(四)支持以兼并重组方式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零一体的经营方式申领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作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申领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以现有所属药品零售药店为依托或者兼并单体零售药店等方式,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采用以上方式组建的零售连锁企业,若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但经营场所、设施、人员等未发生变化的,办理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时,不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四、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相对集中优势,推行“就近办、一窗办、一表办”
(一)推行就近办。按照“就近办、马上办”的原则,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将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行政许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现场验收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审批局办理。企业可就近向所辖区的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打通快速准入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二)推行一窗办。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一窗式”受理,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强化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推行“证照合办”。根据企业需求,对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行“证照合办”登记审批模式,一表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审批,档案互认,信息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从营业执照到相关许可证件“一次办到底”,破解“重复跑办” “办照容易办证难”和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