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发〔201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3日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广度深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6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比例达到70%以上,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两级实现不少于3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两级实现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强化平台一体化,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一)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河北政务服务网是全省唯一权威办事指南发布平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站点)统一发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核实、补充、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完整准确,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要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站点)网页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工作,开设乡镇(街道)政务服务页面,发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开展乡镇(街道)事项网上受理。做好与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接入驻准备工作,逐步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网上服务入口要统一并入河北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向社会公布2018年保定市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开发区于2018年底、2019年上半年分别列出2018年、2019年实现网上办理政务事项清单,并对社会公布。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延伸,重点实现企业注册、公积金提取等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开展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省政府将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推广、统一运维、统一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做好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省政务服务移动端的准备工作。2019年重点推进人口户籍、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机动车、公积金等一批热点领域事项,实现移动端网上预约、办事提醒、智能推荐等功能。
三、聚焦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提升全市政务大厅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全市行政审批局改革成果,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编制统一的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指导目录清单。垂直管理部门要将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涉企事项“一站式”审批,涉民事项“一条龙”服务。单独设立的专业分厅原则上不再保留。要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市、县两级综合性政务大厅功能和建设水平,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二)优化提升综合性政务大厅功能。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划转和进驻,暂未划转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由相关责任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围绕企业、公民需求,拓展服务功能,将涉及到水、电、暖、气、通信以及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保等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到2019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对因安全、场地、设备或办理量大等原因,暂不能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在部门专业分厅继续办理。以事项为核心,整合关联窗口,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做到进“一门”一次办结。
(三)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通过授权委托、代办代缴等方式,把面向群众的证照登记、城乡低保、计生服务、土地流转、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村“三资”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延伸便民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代缴代办和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
(四)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通过网上平台与各级实体大厅受理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实现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办理事项同步运转,让群众可以通过线上预约办理时间,减少线下等待时间;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线下办理时可调用复用,减少材料重复提交;线下办理的事项可以实现线上补正材料、实时查询办事进度。2018年底前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的线上线下融合全覆盖。
四、着力精简优服务,让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编制事项目录,全面精简办事材料。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制定市、县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同步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与省级一致。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政务服务中的模糊条款;上一个服务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交。探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容缺预受理机制,减少跑办次数和时间。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复用、扫描拍摄等方式留存办事企业和群众各类证件信息,一律不得要求提供复印件,确需提供的,可提供免费便捷的复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以浙江、贵州等先进地区为标杆,将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全面对标,确保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不多于先进省份。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聚焦企业注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公章刻制备案、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已纳入“多证合一”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再单独备案;压缩发票申领、银行开户、公章制作时间。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资源、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2019年6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要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三)推进重点领域、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率先在企业投资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分步推进、分批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从相关附件中至少选取85%的事项,再结合各地实际确定高频事项形成本级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站点)公布。市、县两级2018年底前不少于30个、2019年底前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综合便民服务网点,将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和城乡社区,结合各地实际,人口较多的村可借鉴肃宁县经验,在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室,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留住人、办了事;人口较少的村,可依托村镇联合小学等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服务场所设立代办服务点,服务周边村域。2019年底前实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农机具补贴、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二孩生育证办理等个人事项办理不出村。
五、打通壁垒促共享,让“数据多跑路”
(一)做好政务信息业务数据交换。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大力推动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在省有关部门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完成与河北政务服务网对接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办公平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平台、经济户籍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与市级政务服务网实时交换,贯通市、县两级实现业务数据实时交换;2019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
(二)切实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未接入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接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开展并持续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市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6月底前初步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在国家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分批次制定印发共享责任清单,不断拓展数据共享服务。深化法人、人口、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资源建设,丰富基础信息资源库内容,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河北省法人库,以及信用中国(河北保定),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河北省法人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用中国(河北保定)网站向社会公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四)加强数据共享保障。市政府有关审批部门要对各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运维经费,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对接的,不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各级各部门新建与政务服务相关的业务系统,要依托省、市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避免重复分散建设。要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建立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健全数据保护体系。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特殊群体敏感信息保护规则。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站在为人民服务、创造更好发展环境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督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紧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急需的以及与开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相适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及时向有关省厅提出修订建议;对涉及执行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制部门提出修订建议;涉及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修改建议;涉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及时进行修订。
(三)推广电子文件的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在政务服务办理业务中形成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法检查、归档、审计、效能考核等工作中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四)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线上线下两种互动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办事咨询和投诉举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限时回应制度,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有关群众或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百项问题疏解和推广工作。按国家、省、市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的标准和要求,重点聚焦身份证明、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做好任务分解,逐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总结好的经验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把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推进“双创双服”、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的重要举措,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给予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2.2018年保定市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2018年市、县两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4.2019年市、县两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