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一、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
2022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是结合部门实际工作中的立法需求,并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拟定的。按照地方立法的程序要求,2020年10月,市司法局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发出了《关于征集202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函》征集立法项目。同时,市司法局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根据立法建议的征集情况,经过筛选,确定了《保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立法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年地方性法规项目分为三类,《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为一类项目,为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保定市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促进条例》《保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管理条例》《保定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为二类项目,即预备项目,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保定市物业管理条例》《保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保定市公园城市建设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为三类项目,即调研项目。
2022年市政府规章项目1件,调研项目,为《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拟于年内启动调研工作,优先列为下一年度预备项目。
三、立法计划的主要特点
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有两个特点:一是突出立法为民、立法惠民的实际需要。将接诉即办、高新区管理列入立法计划,项目选择上都充分考虑到惠及民生,切实解决百姓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关注高新区发展,理顺管理体制。二是突出立法计划的有序实施。根据立法项目实际情况将其分类推进。列入立法计划的一、二、三类项目,根据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成熟度进行了区分,按照立法程序有序地开展立法调研、起草、专家论证、审查修改、提请审议等各项工作。